公司师生认真学习领会宪法修正案精神与内容
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5日
2018年3月13日上午,政法与402cc永利安全线路师生一起热议2018年3月11日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深入学习和交流发言,大家一致拥护宪法修正案,完全赞成此次的宪法修改,并表示将继续认真学习,加强宣传,努力将宪法修改的精神和内容要求充分贯彻到专业学习、个人成长、教学科研及社会实践和实务工作中。
在本次学习座谈会上,政法与402cc永利安全线路教授,湖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焱光老师,首先交流了对此次宪法修改的认识和学习体会。陈焱光教授认为,2018年3月11日全国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中国宪法史上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充分反映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与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确保宪法的稳定性、发展性、适应性与对国家和社会发展的统领性的高度统一;体现了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的高度有机统一;体现了政党治理、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法治化的有机统一。他指出,本次宪法的修改进一步明晰和丰富了社会主义宪法的指导思想,明确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凸显了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宪制设计,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及其职能配置进一步完善了宪法国家权力的规范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入宪充实了宪法塑造健全公民的价值导向、规范指引和丰富内涵,展示了作为负责任的大国的平等互利共赢的新外交原则和大国担当,为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互相促进奠定了宪法框架,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此次宪法修改将指导中国法治体系的完善和国家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等都提供了宪法保障。
邹爱华老师指出,本次宪法修正案的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第一,为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奠定了重要基础;第二,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第三,完善了我国的治理体系,增强了我国的治理能力;第四,更好地适应了我国当前面临的复杂国际环境。
王婷老师从微观层面对宪法修正案中的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深入而详细的论述。根据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基本精神,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通过人的全面发展与自然生态相契合,建立生态思维和增加国家投入,共同推动社会的绿色发展。
蔡科云老师提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本次宪法修正案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五次修改。通过学习,最大体会是“时代是思想之母,思想是理论之源“。大国崛起的时代之声,十八大以来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深化各项改革的伟大实践,形成了十九大的重大理论观点,方针政策。本次修宪就是把十九大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载入根本法。这既保持了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也推动宪法的与时俱进。是新时代的国家指导思想和大纲。将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在教学科研中坚持不懈地把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刘祎老师发言,本次宪法修正案是以2958票赞成,2票反对和3票弃权的方式获得通过。通过全国人大代表无记名手写投票和2张反对票的结果,反映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蔡大顺老师表示,历次宪法修正案中,这一次更加宏观,更加注重顶层设计,并且能够真正关注问题,直面难题,比如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如此一来,有利于推进宪法的实施,保证其权威性和连续性。信仰法律,就从信仰宪法开始。
徐梦醒老师认为,宪法关于国家的指导思想中及时反映党领导人民创新的最新成果,是我国宪法的一大特点,也是我国宪法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经验。
2017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朱达认为,宪法修改的原因在于其稳定性和灵活性的协调,此次宪法修改反映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要求。李婵娟认为,宪法应当及时反映了我国党的全面领导的最新成果,必将指导和进一步推动中国稳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介若楠认为,完善宪法的指导思想有利于党依据宪法实现对国家的全面领导和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其他同学也分别对宪法修正案中的具体条文交流了学习心得和体会。
最后,政法与公司党委书记,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全新教授对本次宪法修正案座谈会进行了总结,同时就学习新宪法修正案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作为法律人,应当具备高度的专业精神和政治敏锐性,积极关注宪法修改和实施;二是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和治国安邦总章程,其修改事关整体和大局,教师和员工需要高度重视,全面学习,准确把握,深入研究;三是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大家要以此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在教学科研各方面各环节切实贯彻好落实好宪法修改的精神和内容。本次宪法修正案师生座谈会圆满结束。(撰稿:朱达)